人员招聘流程
1、学校部署年度招聘工作后,各用人单位召开班子会议,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人事处(教学岗位需另报教务处一份)。
2、人事处接到吉林省编办空编使用函后,结合用人单位申报情况向学院党委(院长)办公会汇报,确定本年度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3、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4、学校按照公告要求组织考生报名、初(复)审、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和录取公示,待录取公示期满无任何异议后统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