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入工作流程
1、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调入的人员,到人事处领取《干部商调函》、《拟调干部审批呈报表》一式四份。
2、拟调入人员将《干部商调函》及填写完的《拟调干部审批呈报表》交到调出单位人事部门。
3、由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及调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在《拟调干部审批呈报表》的“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两栏内加盖公章,然后将人事档案、现实表现鉴定、本人在县及以上医院体检表和《拟调干部审批呈报表》交到学校人事处。
4、由人事处起草调入报告和考核材料,并上报主管部门。
5、由人事处通知批准调入的人员领取调动通知单和《拟调干部审批呈报表》。
6、调入人员回原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在原单位参加省级医疗保险的,由原单位医疗保险部门(一般设在人事部门)开具“××(调入人员姓名)同志医疗保险费用交到××年××月××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有住房公积金的同志需向原调出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吉林工商学院单位公积金帐号,党员同志需由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7、人事处填写报到通知单,调入人员持通知单到相关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