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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暂行)

发布时间:2021-07-12      栏目类别:师资科(师德)     浏览次数:344    【打印】  【关闭】

中共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

实施意见(暂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崇高职业理想、高尚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重要意义

教师是立德树人的主要实施者。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要从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广大教师把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模范践行者、示范带头人,形成了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师德师风总体良好的氛围,涌现出一批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与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与学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相比,师德建设还存在着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薄弱环节,在岗不敬业、育人意识淡薄、治学不严谨、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等现象依然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素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广大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坚持立德树人,以教书育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教师自我修养与以德施教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每一位教师,充分相信广大教师自尊自律、潜心治学、崇尚学术、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在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师德师风的道德规范,严明禁止言行

1.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崇教爱生。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立德树人。坚持育人为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协同创新。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诚实守信、力戒浮躁,秉承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进步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促进国际交流。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6)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重诺守信,清廉从教。自尊自律,言行雅正。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言行清单

(1)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和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在教育教学科研和涉外活动中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国家主权、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安全;在公开或者私下发表、传播散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历史、诋毁英雄人物的言行和有害言论信息。

(3)违反和丧失组织与工作原则,违反党和国家法规,违反学校制度规章和损害学校合法权益;违反组织决定,擅作主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和发生严重责任及安全事故,给党和国家及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4)通过信息网络和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散布虚假和不良信息,妖言惑众、搬弄是非、诬陷他人,充当谣言的制造者和散布者;公开或者私下发表、议论、散布和抵毁有损于组织、学校、师生员工声誉的言行和信息。

(5)从事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搞破坏安定团结,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非法组织活动。

(6)在科研学术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7)违反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和其他活动。

(8)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

(9)在日常考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职务选任、等级晋升、年度(聘期)和各级各类考核、评优评先奖励、人才选拔、国内外进修访学和申报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创新团队等项目遴选和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10)指使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能力提升无关的事宜,给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影响和精神压力。

(11)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讽刺、挖苦、刁难、歧视、侮辱、体罚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打击报复学生,以教谋私。

(12)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评奖、就业推荐、专升本、出国进修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3)变相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其他吃、拿、卡、要的行为,参加或接受由学生或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邀请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4)与有利益关系的学生建立恋爱关系,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同事实施性骚扰或与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

(15)未按学校规定程序批准授权,擅自使用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或者擅自以学校名义行事。

(16)铺张浪费和高消费,参与高档娱乐会所和私人会所活动,违反师德师风的社会公德底线和道德警戒线。

(17)受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并在受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间的。

(1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要把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的长效机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联动、高效推进,强化督办、提高实效。

1.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把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落在实处。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和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将师德师风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举办新教师入职宣誓、老教师荣休、新老教师结对导师制度、师德师风承诺等仪式性活动。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履职承诺制度,定期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查,倾听教师的意见,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

2.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和激励,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师德师风要求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和事迹,利用校园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动展现广大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结合教师节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核心的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履职承诺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提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在评优奖励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评优评先评选程序,提升奖项的含金量,形成对教师的有效激励。要把师德师风评价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职务选任、等级晋升、年度(聘期)和各级各类考核、各类评优评先奖励、人才选拔、国内外进修访学和申报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创新团队等项目遴选和推荐各个环节,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应予优先选用。

3.健全师德师风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进一步完善教师聘用考核制度,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和科研诚信记录,把政治标准和遵守师德师风规定的言行表现作为教师聘用、考核的首要标准。严格聘用条件,规范聘用合同和入职程序,健全考核制度。完善人才引进和教师聘用的聘用管理办法。严格把好新聘任教师的政治关,落实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在考核中,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维度、多形式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予以公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职务选任、等级晋升、年度(聘期)和各级各类考核、各类评优评先奖励、人才选拔、国内外进修访学和申报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创新团队等项目遴选和推荐中实行一票否决。

4.强化师德师风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评议、师德师风状况调研、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经常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会等各类组织机构在师德师风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教学督导在监督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和课堂讲授纪律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专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受对师德师风失范的投诉和举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学校经常性开展师德师风调研,及时掌握教师信息动态,建立师德师风现状评议报告反馈机制。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配合做好教师舆情收集和反馈工作,畅通学校和教师的思想交流渠道。

5.注重师德师风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以每年教师节为契机,定期评选表彰校级师德师风标兵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树立教师学习的榜样,塑造教师师德师风形象。积极参与并推荐吉林省、长春市师德师风标兵的评选表彰活动,在推荐评选表彰中要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将优先考虑。

6.严格师德师风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把教师决不允许触碰的行为底线,作为实施“师德一票否决”的依据,建立学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学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等问责机制。对于违背师德师风规范、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依规分别酌情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教师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明确任务责任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具体落实、广大教师自我约束的机制,明确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合力,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效。

(一)完善领导体制

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领导班子全员参与,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巡察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实习实训管理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财务管理处、工会、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师聘用及考核监督、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失范处分和教师权益保护中的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完善工作体系

1.建立两级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体系。学校党委推动师德建设的全面工作,对全校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对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是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的执行主体,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主抓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制度和要求,落实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各项任务。

3.学校广大教职工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践行主体,应当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师德师风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担负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神圣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师风境界。把师德师风修养自觉纳入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将师德师风规范内化为自觉信念和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杜绝师德师风禁止行为,养成师德师风自律习惯。

(三)完善保障体系

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与解决教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位教职工,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工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保证其合法权益;设立师德师风专项经费,加大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经费投入,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体系,使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师德师风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握规律性、增强引领性、体现前瞻性,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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